为了保护中考考生切身利益,确保中考评卷、核分、登分工作的准确性,2008年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若对自己的某科成绩有疑问,可以申请复查卷面分数。具体规定如下:
一、复查基本要求:
1、实行在纪检人员监督下学科专家负责制,学科专家由评卷领导小组聘任,选聘条件为参与本次本学科评卷的具有良好师德、责任心强的中学高级教师。
2、由学科专家、纪检人员和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共同组成卷面分数复查组进行裁定。
3、查分必须在查分室进行,只有专家、纪检人员、相关负责同志和试题管理人员才可接触试卷,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只能在接待室等候。
4、学科专家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标准,有错必纠,做到严谨认真,客观公正;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到秉公办事,互相监督并主动接受纪检人员的监督;认真核对,做到实事求是,不得敷衍或走过场,不得有任何失误,使查卷真正做到考生确信、家长放心、社会满意。
二、复查基本程序:
1、凡要求复查卷面分数的考生,持《准考证》直接到旗县区教育局准确、认真填写《中考复查卷面分数申请表》,由旗县区教育局统一交表于复查卷面分数地点。
2、市中考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集中复查。
3、每科先核查小题及分数,后查大题及分数,再查总分。
4、复查时若发现错误,经复查组认真核实后,由市中考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和复查组共同认定。实验区对照该科成绩等级划分分数段,若跨等级给出修改等级结果,并通知旗县区教育局;若不跨等级给出分数有误但等级无误结果。
5、考生答卷复查后,不论等级增加或减少,一律以复查后的等级为准。
6、核查无误不公布分数。
三、复查范围:
1、答卷明显错评、漏评;
2、分数漏记、错记;
3、只查语文、数学、英语、思品与历史、物理与化学、2007年的生物和地理,共七科;
4、作文和答题卡不查;
5、执行评分标准宽严的问题,不属于复查范围。
四、复查时间:
2008年7月28日--29日两天,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巴彦淖尔市中考评卷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