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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教育概况

自治区教育厅郭明伦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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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大力推进我市民族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2-2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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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发言材料
      我市民族教育工作,在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在各级政府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形成了包括学前教育、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在内的比较完整的民族教育体系。民族教育结构基本趋于合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目前我市有民族中小学幼儿园20所。其中蒙古族小学6所,蒙古族中学6所(含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蒙古族幼儿园5所,九年一贯制回族学校一所。从结构上看,市直蒙古族完全中学、小学、幼儿园各一所,乌拉特前旗、中旗、后旗等三个牧区旗县分别有蒙古族中学、小学、幼儿园各一所,五原县和磴口县分别有一所九年一贯制民族学校(五原蒙校内设幼儿园1所),全市还有牧区特色的民族小学2所。全市蒙授在校生为4649人,其中小学在校生1862人,初中1735人,高中生1052人,在园蒙古族幼儿1458人。全市蒙授专任教师有808人,其中中学专任教师296人(高中142人,初中154人),小学专任教师372人,幼儿园专任教师140人,学历合格率分别为77.2%,92.93%,100%,100%。临河回族学校在校生1200人,其中回族学生150多人。
      一、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情况
      1、市委、政府坚持“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方针,高度重视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一是从1998年以来对全市民族教育工作进行三次大型的全面的调研,派出两次考察组到外地进行学习考察,在此基础上,1999年市政府出台了《巴彦淖尔盟改革和发展民族教育的暂行规定》,在民族教育结构布局、中等教育、民族教育经费、教育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科研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民族教育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给予了政策保障。二是增加投入,改善了办学条件。从“九五”以来,在全市财政投入、引进外资、争取项目共计3500万元,建起了16所教学楼、综合实验楼和学生宿舍楼,总面积达到43600平方米。目前,五个旗县(不含临河区和杭锦后旗)中四个旗县政府所在地民族学校和市直幼儿园都已建起教学楼,我市还先后投入160万元,装备了11所学校的微机室,5所学校的语音室,使这些民族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三是顺利实施助学金工程。市委、市政府1999制定了民族学校的学生助学金标准,并于2000年开始落实,到2002年市直学校和旗县直学校都按规定标准(牧区小学住校生每生每月40元,农区和城镇小学30元,初中生40元,高中生50元)兑现,体现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两主一公”办学形式。四是2004年开始,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到现在为止旗县民族学校基本落实。
      2、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对民族学校的学制进行改革,从1999年开始,义务教育阶段民族学校的学制由八年改为九年制,使蒙古族学生接受完整的九年制义务教育。进一步调整了民族教育行政管理结构,在各旗县区教育局都设立民族教育股,适当的增加行政和事业编制,完善了民族教育管理机构。
      3、以“双语”和“三语”教学改革为突破口,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一是明确蒙古族学生学好民族语言文字的基础上,加强汉语文教学,创造条件开设一门外语课,实行“三语”并举。二是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民族小学汉语文课下放到二年级开设,部分学校从一年级开设。民族中学的学生学习蒙语文,汉语文的基础上,从1997年开始在初中和高中同时开设了英语课,并把英语列入中考考试科目,极大地调动了师生的积极性。三是狠抓了外语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根据我市外语教师短缺,特别是蒙授外语教师严重短缺的实际出发,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在内蒙古师大和河套大学举办了三期民族学校外语教师脱产的学历培训班,解决了外语教学的师资问题。
      4、结合我市民族学校学生生源萎缩的实际,对民族学校授课用语多元化的恢复和探索。从我市蒙古族少,受汉族文化影响严重的实际出发,进行多次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恢复了部分民族学校的汉授加蒙语班。
      5、加强师资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我市本着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办好学校,以教师为本的思想,多方筹措资金,采取多种手段,加强了教师队伍的培训、提高工作,使我市蒙古族学校教师队伍的学历合格率都达到自治区规定要求,超过全市平均水平,而且教师的师德、业务素质和基本技能也得到显著的提高。
      6、认真贯彻《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积极推进新一轮课程改革实验。从2003年9月份开始,初中和小学一年级全面使用了依据《课程标准》编写的新教材。新课程的实施迫切要求教师思想观念和行为的转变,要求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转变,教师和学生短时间内很难适应。这种情况下,我市本着“不培训,不上岗”原则,进行了通识培训同时,加强了学科培训,促使教师们尽快适应了新教材,为新一轮课程改革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7、创设民族职业班,填补了我市民族职业教育的空白。 我市为了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与包头轻工学院联合,在巴彦淖尔市蒙中设立民族职业中专班,现有学生50多名,从而填补了我市民族职业教育的空白。
      二、存在问题我市民族教育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的要求,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
      1、认识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优惠、照顾、倾斜政策还需加大力度。民族教育法律、法规及《决定》中从很多方面规定了民族教育事业思想上要重视,投入上加大,政策上倾斜,工作上要支持。但在实际工作中把“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当作口号,在工作中却体现不出优先发展和重点支持。在某些方面,如“两免一补”、财政拨款标准、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安排,没有把民族学校作为“重中之重”,采取特殊政策措施予以倾斜扶持,而一个标准、“一视同仁”。如果把民族教育作为“重中之重”优先重点发展,同一个地区同级同类学校中,较好的应该是民族学校,但现在的情况是恰恰相反。
      2、民族学校教育经费紧缺。我市是少数民族人口较少的地区之一,共有蒙古族8.7099万人,占总人口不到4.95%,所以,学生生源就少,收入就少,造血功能差,自我发展能力弱,无法靠自己的财力发展。虽然,现在各级政府在财经经费预算时对民族学校采取适当倾斜政策,经费高于其他学校,但杯水车薪,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目前我市大部分民族学校,教学设施难于添置,办公经费紧张,教师培训经费短缺,给学校正常教学带来很大困难。
      3、校舍紧缺情况依然存在。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民族学校校舍建设有较大的改善,但校舍建设速度跟不上学生增长速度,学校仍然存在校舍不足,办学条件差的问题。如巴彦淖尔市蒙中、前旗蒙中、中旗蒙中等严重缺宿舍,导致部分学生在校外租房上学,不仅给学校管理带来很多困难,也给学生的安全带来了隐患。
      4、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较低。《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中小学助学金暂行办法》中规定民族小学每生每年750---1180元;民族初中1050--1460元;民族高中的助学金参照此标准执行。但我市目前只达到该标准最低档次的一半。所以,大部分学校存在的学生伙食条件较差,学生营养状况不理想的问题,这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5、教师结构不合理,素质有待提高。民族学校普遍存在着蒙语科目教师有剩余,英语、汉语、物理、历史、化学等科目老师又缺乏,形成了教师结构不合理的状况;旗县民族学校合格专业教师数量不足。由于旗县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差,教师待遇低,导致教学质量提高缓慢;同一个地方没有同级同类民族学校,学校之间难于调配教师,再加上难接受新毕业的大学生,导致民族学校教师断层现象。
      6、集中办学后新建了一批校舍楼,但资金欠帐太多。布局调整后,采取捐资、建筑老板垫资等形式来筹措经费搞建设,造成学校负债过重(市蒙中400多万、市蒙小20多万、前旗蒙中45万、前旗蒙小30多万、中旗蒙中50多万、中旗蒙小40万、后旗蒙中15万、后旗蒙小10万多,累计600多万,师生人均负债1000多元。),债务纠纷经常发生,严重干扰学校正常教育的秩序。
      7、民族学校教师待遇偏低,带动不起来教师们的工作积极性。民族学校由于生源少,收费收入少,因此,大部分学校没有能力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大部分教师除工资外无任何收入。与同级、同类汉校教师福利待遇相比相差甚远,民族学校教师生活的相对清贫,所以,教师们工作积极性普遍不高。
      三、对策和建议第十一五期间,根据我市民族教育的现状,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市民族教育工作,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将把我市民族教育发展成为我市教育的亮点为目标,应着力解决下列问题:
      1、进一步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民族教育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提高我市少数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加强民族团结、保持我市社会稳定和维护国家统一有着重要意义。所以,各级政府要重视民族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形成各级领导亲自抓民族教育的良好局面,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好民族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坚持“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方针,加大经费投入,使民教育与普通教育同步发展。发展我市民族教育的根本问题就是投入问题,所以,投入上应采取下列措施:一是进一步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教育法律法规和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方针,对民族教育的投入力度上的明显倾斜,保证民族教育经费上的“三个增长”,确保民族教育健康、快速发展。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精神,尽快设立我市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费,重点解决民族学校现代化教学设施、图书资料和教师培训经费。三是多种渠道筹措资金,解决民族学校的债务问题。四是争取各种工程项目时,向民族教育重点倾斜,逐步改善民族学校的办学条件。五是提高民族学校公用经费标准,确保民族学校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3、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民族学校办学环境。   根据我市民族教育“市里重点办高中,旗县集中力量办初中和小学”的原则,高中集中到巴彦淖尔市蒙古族中学,旗县集中力量办初中、小学,还可以办九年一贯制学校,这样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在十一五期间,将把市蒙中办成自治区一流的民族学校,将旗县蒙中和蒙小办成我市教育的亮点,整合后通过各种渠道解决民族学校学生宿舍、餐厅不够问题,其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水平都要达到同类汉校水平;并对民族学校体现“两主一公”办学形式,在十一五期间,逐步实现免费教育。
      4、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办学效率。   民族学校要实行校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教师聘任制、结构工资制为主要内容,以“两控制”(对学校编制和办学经费总量控制),“两自主”(学校选任和工资分配自主)为主要形式的人事制度改革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建立校长任用归口管理制度,完善校长的选拔、任用制度,把好校长选拔的质量关;进一步完善教师聘任制度,适当增加民族学校编制,积极采取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吸引高校毕业生到我市民族学校任教;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列》,提高教师待遇,进一步稳定教师队伍;加大教师培训的投入力度,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
      5、进一步扩大高中职业班招生规模,使我市民族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同步发展。
      6、进一步进行“双语”和“三语”教学改革,推广全国汉语文水平等级考试制度,与全区高考考试改革接轨。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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